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关于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拟推报对象公示
来源:团市委
时间:2023-04-17
根据《关于推选“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要求,团咸宁市委开展全市“两红两优”评选推荐工作。经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班评审,现将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团委等26个集体作为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团支部等28个集体作为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陈典等48名个人作为全市优秀共青团员、镇亮等48名个人作为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拟推报对象。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报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员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 系 人:王哲诚
联系电话:0715-8125936
电子邮箱:gqtxnswzzb@163.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67号青年企业中心410室
共青团咸宁市委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拟通报表扬对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