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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换届和换届风气监督应知应会名词解释

来源: 时间:2016-09-01

(1)“九必须”组织原则:①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在换届中做组织的人、听组织的话、坚决服从组织安排。②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换届中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③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④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⑤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决按《干部任用条例》办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⑥必须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坚决按法律法规章程办事,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⑦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涉及换届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⑧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要按照程序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决不允许脱离组织越级汇报或向有关领导个人提出提拔、交流等要求。⑨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换届工作的重大问题要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党委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2)“九严禁”“九一律”换届纪律:①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②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③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④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⑤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⑥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⑦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⑧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⑨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五类责任主体”:①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②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③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④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⑤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4)“四位一体”举报平台:“12380”电话、网络、短信和信访“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

(5)“一片一书”:“一片”即警示教育片《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一书”即《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

(6)“四必看”:把“一片一书”作为进行政治纪律学习教育的必备教材,做到换届前几大班子领导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

(7)“四必谈”:各级党委书记和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8)“四必训”:各地要做好换届风气监督专题培训工作,培训对象突出4个方面,即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人员,换届考察组成员,人大、政协和纪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参加换届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

(9)“四凡必”:凡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

(10)“四个带头”“四个亲自”:各级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严守组织原则、带头严守换届纪律、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