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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福星惠誉”杯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admin 时间:2013-05-09

各县(市、区)团委、各高校团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营造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环境,激励更多优秀青年加入到创业大潮中,以创业带动就业,团市委、市人社局决定,开展首届“惠誉”杯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时不我待  青春创业正当时

二、活动时间

    2013年2月-2013年5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咸宁市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

(二)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参赛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报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年龄在35岁以下;

  (三)处于创业初期,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具有可行性和发展性,具备带动就业能力。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申报表》(附件3,纸质A4大小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

  (三)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五)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六)对申报表中所反映数据、内容的证明材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七)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2月16日-3月25日),申报对象按照通知要求,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团委或毕业高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

  (二)核实(3月25日-3月31日),县(市、区)团委对申报材料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填写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4),确保申报材料和创业项目的真实可靠。

  (三)初审(4月1日-4月10日),团市委联合市人社局组织创业项目评审专家团,对各县(市、区)团委、各高校团委提交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确定出10个项目进入决赛。

(四)复审(4月10日-4月20日),评审团对10个入围项目进行复审,并组织入选复审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对项目计划书进行现场PPT演示答辩,并在媒体上直播。

  (五)公示(4月20日-4月27日),对评审团最后确定扶持的项目,在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咸宁青年网和咸宁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奖励,并在五四纪念大会上进行表彰和宣传。

六、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二)奖励方式: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优胜奖1000元。

(三)其他奖励:入选项目可以获得5—8万元无息免抵押贷款资金扶持、进入大赛前十名的项目免费入驻咸宁市青年创业孵化器年、获得青年创业导师两年跟踪指导。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评选工作,广泛发动,加强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踊跃报名。

  (二)认真筛选,严格审查。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对申报资料要进行严格筛选,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的行为。

  (三)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汇总本地申报的项目,填写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4),41日前报送至咸宁团市委青工部。

联 系 人:周     李婷婷

联系方式:8126082   18972830853

    箱:xntwqgb@163.com

附件1:申报所需附件材料清单

附件2:商业计划书编写提纲

附件3:首届惠誉”杯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申报表

附件4:首届惠誉”杯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30

 

文件下载地址:关于开展首届“福星惠誉”杯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