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福星惠誉”杯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各高校团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营造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环境,激励更多优秀青年加入到创业大潮中,以创业带动就业,团市委、市人社局决定,开展首届“福星惠誉”杯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时不我待 青春创业正当时
二、活动时间
2013年2月-2013年5月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咸宁市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
(二)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参赛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报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年龄在35岁以下;
(三)处于创业初期,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具有可行性和发展性,具备带动就业能力。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申报表》(附件3,纸质A4大小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
(三)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五)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六)对申报表中所反映数据、内容的证明材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七)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2月16日-3月25日),申报对象按照通知要求,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团委或毕业高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
(二)核实(3月25日-3月31日),县(市、区)团委对申报材料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填写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4),确保申报材料和创业项目的真实可靠。
(三)初审(4月1日-4月10日),团市委联合市人社局组织创业项目评审专家团,对各县(市、区)团委、各高校团委提交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确定出10个项目进入决赛。
(四)复审(4月10日-4月20日),评审团对10个入围项目进行复审,并组织入选复审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对项目计划书进行现场PPT演示答辩,并在媒体上直播。
(五)公示(4月20日-4月27日),对评审团最后确定扶持的项目,在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咸宁青年网和咸宁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奖励,并在五四纪念大会上进行表彰和宣传。
六、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
(二)奖励方式: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优胜奖1000元。
(三)其他奖励:入选项目可以获得5—8万元无息免抵押贷款资金扶持、进入大赛前十名的项目可免费入驻咸宁市青年创业孵化器两年、获得青年创业导师两年跟踪指导。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评选工作,广泛发动,加强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踊跃报名。
(二)认真筛选,严格审查。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对申报资料要进行严格筛选,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的行为。
(三)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汇总本地申报的项目,填写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4),4月1日前报送至咸宁团市委青工部。
联 系 人:周 丽 李婷婷
联系方式:8126082 18972830853
邮 箱:xntwqgb@163.com
附件1:申报所需附件材料清单
附件2:商业计划书编写提纲
附件3:首届“福星惠誉”杯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申报表
附件4:首届“福星惠誉”杯咸宁青年创业大赛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30日